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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西結書 第18章 共4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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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1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:
  2. 2“你們在以色列地怎麼用這俗語說,父親吃了酸葡萄,兒子的牙酸倒了呢?”
  3. 3主耶和華說:“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,你們在以色列中,必不再有用這俗語的因由。
  4. 4看哪!世人都是屬我的,為父的怎樣屬我,為子的也照樣屬我。犯罪的他必死亡。
  5. 5“人若是公義,且行正直與合理的事:
  6. 6未曾在山上吃過祭偶像之物,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,未曾玷污鄰捨的妻,未曾在婦人的經期內親近她,
  7. 7未曾虧負人,乃將欠債之人的當頭還給他;未曾搶奪人的物件,卻將食物給飢餓的人吃,將衣服給赤身的人穿;
  8. 8未曾向借錢的弟兄取利,也未曾向借糧的弟兄多要,縮手不作罪孽,在兩人之間,按至理判斷;
  9. 9遵行我的律例,謹守我的典章,按誠實行事。這人是公義的,必定存活。這是主耶和華說的。
  10. 10-
  11. 11“他若生一個兒子,作強盜,是流人血的;不行以上所說之善,反行其中之惡,乃在山上吃過祭偶像之物,並玷污鄰捨的妻,
  12. 12虧負困苦和窮乏的人,搶奪人的物,未曾將當頭還給人,仰望偶像,並行可憎的事,
  13. 13向借錢的弟兄取利,向借糧的弟兄多要。這人豈能存活呢?他必不能存活;他行這一切可憎的事,必要死亡,他的罪必歸到他身上(“罪”原文作“血”)。
  14. 14“他若生一個兒子,見父親所犯的一切罪,便懼怕(有古卷作“思量”),不照樣去作;
  15. 15未曾在山上吃過祭偶像之物,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,未曾玷污鄰捨的妻,
  16. 16未曾虧負人,未曾取人的當頭,未曾搶奪人的物件,卻將食物給飢餓的人吃,將衣服給赤身的人穿,
  17. 17縮手不害貧窮人,未曾向借錢的弟兄取利,也未曾向借糧的弟兄多要。他順從我的典章,遵行我的律例,就不因父親的罪孽死亡,定要存活。
  18. 18至於他父親,因為欺人太甚,搶奪弟兄,在本國的民中行不善,他必因自己的罪孽死亡。
  19. 19“你們還說:‘兒子為何不擔當父親的罪孽呢?’兒子行正直與合理的事,謹守遵行我的一切律例,他必定存活。
  20. 20惟有犯罪的,他必死亡。兒子必不擔當父親的罪孽,父親也不擔當兒子的罪孽;義人的善果必歸自己,惡人的惡報也必歸自己。
  21. 21“惡人若回頭離開所作的一切罪惡,謹守我一切的律例,行正直與合理的事,他必定存活,不至死亡。
  22. 22他所犯的一切罪過都不被記念,因所行的義,他必存活。
  23. 23主耶和華說:惡人死亡,豈是我喜悅的嗎?不是喜悅他回頭離開所行的道存活嗎?
  24. 24“義人若轉離義行而作罪孽,照著惡人所行一切可憎的事而行,他豈能存活嗎?他所行的一切義,都不被記念;他必因所犯的罪所行的惡死亡。
  25. 25“你們還說:‘主的道不公平。’以色列家啊!你們當聽。我的道豈不公平嗎?你們的道豈不是不公平嗎?
  26. 26義人若轉離義行而作罪孽死亡,他是因所作的罪孽死亡。
  27. 27再者,惡人若回頭離開所行的惡,行正直與合理的事,他必將性命救活了。
  28. 28因為他思量,回頭離開所犯的一切罪過,必定存活不至死亡。
  29. 29以色列家還說:‘主的道不公平。’以色列家啊!我的道豈不公平嗎?你們的道豈不是不公平嗎?”
  30. 30所以主耶和華說:“以色列家啊!我必按你們各人所行的審判你們。你們當回頭離開所犯的一切罪過;這樣,罪孽必不使你們敗亡。
  31. 31你們要將所犯的一切罪過,盡行拋棄,自作一個新心和新靈。以色列家啊!你們何必死亡呢?
  32. 32主耶和華說:我不喜悅那死人之死,所以你們當回頭而存活。”
  • 注1:
  • 注2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