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箴言 第22章 共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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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1名勝過大財;恩寵強如金銀。
  2. 2富戶窮人,在世相遇,都為耶和華所造。
  3. 3通達人見禍藏躲;愚蒙人前往受害。
  4. 4敬畏耶和華心存謙卑,就得富有、尊榮、生命為賞賜。
  5. 5乖僻人的路上,有荊棘和網羅;保守自己生命的,必要遠離。
  6. 6教養孩童,使他走當行的道,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。
  7. 7富戶管轄窮人,欠債的是債主的僕人。
  8. 8撒罪孽的,必收災禍;他逞怒的杖,也必廢掉。
  9. 9眼目慈善的,就必蒙福,因他將食物分給窮人。
  10. 10趕出褻慢人,爭端就消除,紛爭和羞辱,也必止息。
  11. 11喜愛清心的人,因他嘴上的恩言,王必與他為友。
  12. 12耶和華的眼目,眷顧聰明人,卻傾敗奸詐人的言語。
  13. 13懶惰人說,外頭有獅子,我在街上,就必被殺。
  14. 14淫婦的口為深坑,耶和華所憎惡的,必陷在其中。
  15. 15愚蒙迷住孩童的心,用管教的杖可以遠遠趕除。
  16. 16欺壓貧窮為要利己的,並送禮與富戶的,都必缺乏。 
  17. 17你須側耳聽受智慧人的言語,留心領會我的知識;
  18. 18你若心中存記,嘴上咬定,這便為美。
  19. 19我今日以此特特指教你,為要使你倚靠耶和華。
  20. 20謀略和知識的美事,我豈沒有寫給你嗎?
  21. 21要使你知道真言的實理,你好將真言回復那打發你來的人。
  22. 22貧窮人,你不可因他貧窮,就搶奪他的物,也不可在城門口欺壓困苦人;
  23. 23因耶和華必為他辨屈;搶奪他的,耶和華必奪取那人的命。
  24. 24好生氣的人,不可與他結交;暴怒的人,不可與他來往。
  25. 25恐怕你效法他的行為,自己就陷在網羅里。
  26. 26不要與人擊掌,不要為欠債的作保。
  27. 27你若沒有甚麼償還,何必使人奪去你睡臥的床呢?
  28. 28你先祖所立的地界,你不可挪移。
  29. 29你看見辦事殷勤的人嗎?他必站在君王面前,必不站在下賤人面前。
  • 注1:
  • 注2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