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 第23章 共34章
- 1“凡外腎受傷的,或被閹割的,不可入耶和華的會。
- 2“私生子不可入耶和華的會,他的子孫直到十代,也不可入耶和華的會。
- 3“亞捫人或是摩押人,不可入耶和華的會;他們的子孫雖過十代,也永不可入耶和華的會。
- 4因為你們出埃及的時候,他們沒有拿食物和水,在路上迎接你們,又因他們雇了美索不達米亞的毗奪人比珥的兒子巴蘭,來咒詛你們。
- 5然而耶和華你的 神不肯聽從巴蘭,卻使那咒詛的言語變為祝福的話,因為耶和華你的 神愛你。
- 6你一生一世永不可求他們的平安和他們的利益。
- 7“不可憎惡以東人,因為他是你的弟兄。不可憎惡埃及人,因為你在他的地上作過寄居的。
- 8他們第三代子孫可以入耶和華的會。
- 9“你出兵攻打仇敵,就要遠避諸惡。
- 10你們中間若有人,夜間偶然夢遺不潔淨,就要出到營外,不可入營。
- 11到傍晚的時候,他要用水洗澡,及至日落了才可以入營。
- 12“你在營外也該定出一個地方作為便所。
- 13在你器械之中,當預備一把鍬,你出營外便溺以後,用以鏟土,轉身掩蓋。
- 14因為耶和華你的 神常在你營中行走,要救護你,將仇敵交給你,所以你的營理當聖潔,免得他見你那裡有污穢,就離開你。
- 15“若有奴僕脫了主人的手,逃到你那裡,你不可將他交付他的主人。
- 16他必在你那裡與你同住,在你的城邑中,要由他選擇一個所喜悅的地方居住;你不可欺負他。
- 17“以色列的女子中不可有妓女,以色列的男子中不可有孌童。
- 18娼妓所得的錢,或孌童(原文作“狗”)所得的價,你不可帶入耶和華你 神的殿還願;因為這兩樣都是耶和華你 神所憎惡的。
- 19“你借給你弟兄的,或是錢財,或是糧食,無論甚麼可生利的物,都不可取利。
- 20借給外邦人可以取利,只是借給你弟兄不可取利。這樣,耶和華你 神必在你所去得為業的地上和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,賜福與你。
- 21“你向耶和華你的 神許願,償還不可遲延;因為耶和華你的 神必定向你追討,你不償還就有罪。
- 22你若不許願,倒無罪。
- 23你嘴裡所出的,就是你口中應許甘心所獻的,要照你向耶和華你 神所許的願謹守遵行。
- 24“你進了鄰捨的葡萄園,可以隨意吃飽了葡萄,只是不可裝在器皿中。
- 25你進了鄰捨站著的禾稼,可以用手摘穗子,只是不可用鐮刀割取禾稼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