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启示录 第13章 共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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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1又看见一个兽从海中上来,有十角七头;在十角上戴着十个冠冕,七头上有亵渎的名号。
  2. 2我所看见的兽,形状象豹,脚象熊的脚,口象狮子的口。那龙将自己的能力、座位和大权柄,都给了它。
  3. 3我看见兽的七头中,有一个似乎受了死伤,那死伤却医好了。全地的人都希奇,跟从那兽;
  4. 4又拜那龙,因为它将自己的权柄给了兽;也拜兽说:“谁能比这兽,谁能与它交战呢?”
  5. 5又赐给它说夸大亵渎话的口,又有权柄赐给它,可以任意而行四十二个月。
  6. 6兽就开口向 神说亵渎的话,亵渎 神的名,并他的帐幕,以及那些住在天上的。
  7. 7又任凭它与圣徒争战,并且得胜。也把权柄赐给它,制伏各族、各民、各方、各国。
  8. 8凡住在地上,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被杀之羔羊生命册上的人,都要拜它。
  9. 9凡有耳的,就应当听。
  10. 10掳掠人的,必被掳掠;用刀杀人的,必被刀杀。圣徒的忍耐和信心就是在此。
  11. 11我又看见另有一个兽从地中上来,有两角如同羊羔,说话好象龙。
  12. 12它在头一个兽面前,施行头一个兽所有的权柄,并且叫地和住在地上的人拜那死伤医好的头一个兽。
  13. 13又行大奇事,甚至在人面前,叫火从天降在地上。
  14. 14它因赐给它权柄在兽面前能行奇事,就迷惑住在地上的人,说:“要给那受刀伤还活着的兽作个像。”
  15. 15又有权柄赐给它,叫兽像有生气,并且能说话,又叫所有不拜兽像的人都被杀害。
  16. 16它又叫众人,无论大小贫富,自主的,为奴的,都在右手上,或是在额上,受一个印记。
  17. 17除了那受印记,有了兽名或有兽名数目的,都不得作买卖。
  18. 18在这里有智慧。凡有聪明的,可以算计兽的数目,因为这是人的数目,它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。
  • 注1:
  • 注2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