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伯記 第31章 共42章
- 1“我與眼睛立約,怎能戀戀瞻望處女呢?
- 2“從至上的 神所得之分,從至高全能者所得之業,是甚麼呢?
- 3豈不是禍患臨到不義的,災害臨到作孽的呢?
- 4 神豈不是察看我的道路,數點我的腳步呢?
- 5“我若與虛謊同行,腳若追隨詭詐;
- 6我若被公道的天平稱度,使 神可以知道我的純正;
- 7我的腳步若偏離正路,我的心若隨著我的眼目;若有玷污粘在我手上,
- 8就願我所種的,有別人吃;我田所產的,被拔出來。
- 9“我若受迷惑,向婦人起淫念,在鄰捨的門外蹲伏,
- 10就願我的妻子給別人推磨,別人也與她同室。
- 11因為這是大罪,是審判官當罰的罪孽。
- 12這本是火焚燒,直到毀滅,必拔除我所有的家產。
- 13“我的僕婢與我爭辯的時候,我若藐視不聽他們的情節;
- 14 神興起,我怎樣行呢?他察問,我怎樣回答呢?
- 15造我在腹中的,不也是造他嗎?將他與我摶在腹中的,豈不是一位嗎?
- 16“我若不容貧寒人得其所願,或叫寡婦眼中失望,
- 17或獨自吃我一點食物,孤兒沒有與我同吃;
- 18(從幼年時孤兒與我同長,好象父子一樣;我從出母腹就扶助寡婦(“扶助”原文作“引領”)。)
- 19我若見人因無衣死亡,或見窮乏人身無遮蓋,
- 20我若不使他因我羊的毛得暖,為我祝福;
- 21我若在城門口見有幫助我的,舉手攻擊孤兒,
- 22情願我的肩頭從缺盆骨脫落,我的膀臂從羊矢骨折斷。
- 23因 神降的災禍,使我恐懼;因他的威嚴,我不能妄為。
- 24“我若以黃金為指望,對精金說,你是我的倚靠;
- 25我若因財物豐裕,因我手多得資財而歡喜;
- 26我若見太陽發光,明月行在空中,
- 27心就暗暗被引誘,口便親手;
- 28這也是審判官當罰的罪孽,又是我背棄在上的 神。
- 29“我若見恨我的遭報就歡喜,見他遭災便高興;
- 30(我沒有容口犯罪,咒詛他的生命。)
- 31若我帳棚的人未嘗說,誰不以主人的食物吃飽呢?
- 32(從來我沒有容客旅在街上住宿,卻開門迎接行路的人。)
- 33“我若象亞當(“亞當”或作“別人”)遮掩我的過犯,將罪孽藏在懷中,
- 34因懼怕大眾,又因宗族藐視我使我驚恐,以致閉口無言,杜門不出;
- 35惟願有一位肯聽我(看哪!在這裡有我所畫的押,願全能者回答我)。
- 36願那敵我者所寫的狀詞在我這裡,我必帶在肩上,又綁在頭上為冠冕。
- 37我必向他述說我腳步的數目,必如君王進到他面前。
- 38“我若奪取田地,這地向我喊冤,犁溝一同哭泣;
- 39我若吃地的出產不給價值,或叫原主喪命,
- 40願這地長蒺藜代替麥子,長惡草代替大麥。”約伯的話說完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