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 第22章 共34章
- 1“你若看見弟兄的牛或羊失迷了路,不可佯為不見,總要把它牽回來交給你的弟兄。
- 2你弟兄若離你遠,或是你不認識他,就要牽到你家去,留在你那裡,等你弟兄來尋找就還給他。
- 3你的弟兄無論失落甚麼,或是驢,或是衣服,你若遇見,都要這樣行,不可佯為不見。
- 4你若看見弟兄的牛或驢跌倒在路上,不可佯為不見,總要幫助他拉起來。
- 5“婦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;男子也不可穿婦女的衣服,因為這樣行都是耶和華你 神所憎惡的。
- 6“你若路上遇見鳥窩,或在樹上,或在地上,裡頭有雛或有蛋,母鳥伏在雛上,或在蛋上,你不可連母帶雛一並取去。
- 7總要放母,只可取雛,這樣你就可以享福,日子得以長久。
- 8“你若建造房屋,要在房上的四圍安欄桿,免得有人從房上掉下來,流血的罪就歸於你家。
- 9“不可把兩樣種子種在你的葡萄園裡,免得你撒種所結的,和葡萄園的果子,都要充公。
- 10“不可並用牛驢耕地。
- 11“不可穿羊毛細麻兩樣攙雜料作的衣服。
- 12“你要在所披的外衣上四圍作繸子。
- 13“人若娶妻,與她同房之後恨惡她,
- 14信口說她,將醜名加在她身上,說:‘我娶了這女子,與她同房,見她沒有貞潔的憑據。’
- 15“女子的父母就要把女子貞潔的憑據拿出來,帶到本城門長老那裡。
- 16女子的父親要對長老說:‘我將我的女兒給這人為妻,他恨惡她,
- 17信口說她,說,我見你的女兒沒有貞潔的憑據,其實這就是我女兒貞潔的憑據。’父母就把那布鋪在本城的長老面前。
- 18本城的長老要拿住那人,懲治他,
- 19並要罰他一百捨客勒銀子給女子的父親,因為他將醜名加在以色列的一個處女身上。女子仍作他的妻,終身不可休她。
- 20“但這事若是真的,女子沒有貞潔的憑據,
- 21就要將女子帶到她父家的門口,本城的人要用石頭將她打死,因為她在父家行了淫亂,在以色列中作了醜事。這樣,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。
- 22“若遇見人與有丈夫的婦人行淫,就要將姦夫淫婦一並治死。這樣,就把那惡從以色列中除掉。
- 23“若有處女已經許配丈夫,有人在城裡遇見她,與她行淫,
- 24你們就要把這二人帶到本城門,用石頭打死,女子是因為雖在城裡,卻沒有喊叫,男子是因為玷污別人的妻。這樣,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。
- 25“若有男子在田野遇見已經許配人的女子,強與她行淫,只要將那男子治死;
- 26但不可辦女子,她本沒有該死的罪,這事就類乎人起來攻擊鄰捨,將他殺了一樣。
- 27因為男子是在田野遇見那已經許配人的女子,女子喊叫,並無人救她。
- 28“若有男子遇見沒有許配人的處女,抓住她,與她行淫,被人看見,
- 29這男子就要拿五十捨客勒銀子給女子的父親,因他玷污了這女子,就要娶她為妻,終身不可休她。
- 30“人不可娶繼母為妻,不可掀開他父親的衣襟。”